2006年11月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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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版:中国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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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刑核准权明年1月1日起收归最高人民法院
昨天下午,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,对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进行修改。根据这一修改,从2007年1月1日起,所有死刑案件核准权都将收归最高人民法院,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。